北美中華福音神學院學生宿舍-和睦之家管理辦法 (給長住之學生)        6/18/2019

本校提供在校國際學生、洛杉磯地區以外學生中之單身女同學、申請住宿「和睦之家」,本宿舍管理辦法如下:

1.申請:

住宿學生欲進住時應先向行政部提出申請,一旦核准須在兩星期內繳住宿保證金、住宿費 (密集班和暫住之學生收費表,請與實習輔導部行政助理 Email: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電話: (626)-917-9482 x246)聯係及辦理住宿契約書。凡未完成住宿手續而進住者,應即勒令退宿並取消其日後住宿資格。違反規定進住宿舍經勒令退宿者若未繳住宿費,應補繳自註冊日至其遷出日之住宿費,其費用依本校學生宿舍住宿收費標準計算。

住宿學生於進住宿舍時,向行政部領取宿舍房內財產卡,並逐項核對財產。退宿及寒暑假前由行政部清點,如有損壞、遺失,限期賠償。逾期未賠償者,得於下學期註冊時,補繳或理賠,並視情節議處,否則以未完成註冊手續論。

2.宿舍規則:

  • 寢室內門窗、玻璃、牆壁、浴廁、客廳、廚房、周圍環境、花圃、地面及設施之清潔與保管,由住宿學生共同負責,並由住宿學生每季選出一位舍長(得連任)負責督導之責。
  • 宿舍內使用個人電器應注意安寧、安全,除吹風機(在浴室內使用)、低功率臺燈、刮鬍刀、電扇及電腦類產品外,其餘電器一律禁止使用。
  • 宿舍申請、進住、離校及退宿手續,須依照規定辦理。
  • 不得留宿外賓或同學。
  • 不得在寢室內存放及使用違禁品及易燃物品。
  • 宿舍內應保持寧靜,不得喧嘩,爭吵鬥毆。
  • 每晚十一時以後禁止使用洗衣機、烘衣機,以免影響他人睡眠或自修。
  • 隨手關燈、關水,晚間十時三十分熄滅公共區域電燈後應動作輕緩,不干擾他人睡眠或自修。
  • 進入他室應先敲門,獲同意始得進入。
  • 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出聲響之運動器材。
  • 宿舍設備應愛惜使用,不得擅自移動調換,非自然損壞應負賠償之責。
  • 不得在宿舍擅自掛貼畫像、傳單、標語、旗幟及其他物品。
  • 宿舍內禁止私設桌椅櫥櫃及存放非住宿舍生物品。
  • 不得在宿舍內養寵物。
  • 宿舍公物非經許可,不得攜帶外出。
  • 垃圾桶於每週按指定時間拉至指定處。

3.住宿學生不得有下列各項行為:

  • 擅自頂讓床位者或暑假期間未經核備擅自進入學生宿舍未開放區域,違者勒令退宿。
  • 儲存或使用危險、違禁及焚燒物品,違者勒令退宿。
  • 任意使用(含破壞)宿舍公務及消防安全等設備,違者勒令退宿。
  • 擅自變更已經指定之床位。
  • 引入商人進出宿舍出售物品,或進行其他商業行為。
  • 不得在寢室內炊煮或用餐、私接電力線路及存放危險物品。
  • 寢室不得有獨佔、私自轉讓(賣)床位、擅自佔用及拒絕室友進住之行為。寢室床位編定後,不得私自互調;住宿異動,須行政部核准。
  • 住宿生應維持宿舍環境整潔,不得於公共區域擺(堆)放個人物品。各種海報、文宣品、通告等,應送交行政部審核後,始得張貼於指定之公告欄內。
  • 核准住宿之學生,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住宿費,無法於期限內繳交住宿費用者,應於規定期限內請延期(最長一個月)繳交。未於期限內申請延期繳交者以自願退宿論。
  • 不得擅自更換寢室門鎖。
  • 不依規定申請住宿而私自進住。
  • 吸毒或抽菸或酗酒或不當的行為。
  • 違反公共衛生、居住安寧或公共安全。

4.入住:

開學後進住者,由核准住宿日起算費用。

5.退宿:

  • 畢業。
  • 休學、轉學、退學者。
  • 簽奉核准、勒令退宿者。
  • 重大原因申請退宿經學院核准者。
  • 新學期欲辦理退宿者,需於學期末公告日期內提出退宿申請。逾期未辦理者以繼績住宿論,新學
  • 期註冊時仍需繳交全部住宿費。
  • 住宿生住校後,因故經奉准退宿者,退費事宜依照本校之規定辦理。
  • 住宿保證金繳交後,除休、退學原因得於辦理退宿時申請退還保證金外,其他原因者恕不退還保
  • 證金,休、退學同學經申請後原則上於開學後一個月內退還全額保證金。
  • 住宿生於契約書期滿退宿時,若無損壞公物情事,於退宿後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住宿保證金。

6.退宿程序:

  • 退宿申請:於公告之申請期限內申請退宿。
  • 查核是否欠費,並查核所有費用(如房租、水、電、瓦斯等)是否已完成繳交。保證金把所有費用(含油刷費、修補牆面費等)扣除後之餘款,將於退宿後21天退還。
  • 繳交鑰匙:完成個人物品搬離及寢室清理工作後,將房間鑰匙交至行政部由同工簽收。
  • 住宿學生毀損宿舍公物者,從保證金賠償後,若仍不足,該生仍應如數賠償。

7.退費規定:

  • 入住後,非因畢業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等因素申請退宿者,不得申請退費。住宿學生辦理退宿手續後,應於三日內搬離宿舍。
  • 學生宿舍寢室內電腦網路及電話之申請與使用,均由同學自行處理;但安裝時,須在行政部監督下進行之。
  • 學生宿舍各項設施損壞故障需維修時,由舍長填單送行政部.行政部派員維修。

8.收費規定:

本宿舍採月付制,每月1-5日支付當月之租金,其他費用(水、電、瓦斯等)按人數平均分攤。

9.暑假:

學生暑假離校時,其私有物品應自行處理。

10.本管理辦法之修訂:

每學年由行政部依實際需要修訂之。

11.北美中華福音神學院申請住宿和睦之家的流程:請聯絡 電話 626-917-9482 x246 或電郵  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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