頭生的及初熟的果子

      在摩西五經、尤其是申命記當中,記載許多關於獻頭生祭物給神的規定,例如「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凡是公的,都要分別為聖,歸耶和華你的神……」(申15:19-20)。 另外,對於初熟的果子亦有特殊的要求:「就要從耶和華─你神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,盛在筐子裡,往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去,祭司就從你手裡取過筐子來,放在耶和華─你神的壇前。」(申26:3-4)

      二者不同之處在於,獻頭生的是牲畜的肉,初熟的土產是獻果蔬。然而相同之處在於皆要獻在「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」或「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」,也就是要獻在神所分別為聖的場所。就我個人而言,這場所就是在北美中華福音神學院建校二十週年的今天,我將自己這個頭生的、青澀初熟的果子獻給神。

  • 是責任亦義務

      我於2008年元月1日進入華神,至今已經整整十個年頭。像嬰兒開始學步,我從神學研究碩士科 (MATS) ,經道學碩士 (M. DIV) ,到今天神學碩士 (ThM) 畢業,在這期間都是神的扶持。對於全職工作的我來說,再加繁重的課程,若非神憐憫、加力量給我,賜我恆心,我根本無法完成所有的課業。神對我的呼召在於從聖經中來認定及跟從祂,每每在學習的過程中,神皆有祂的美意,啟示我繼續更進階地認識祂。我不敢怠惰、推卸,更不敢違背祂的命令,如詩人所說:「我一心尋求了你,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。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,免得我得罪你。」(詩119:10-11)

  • 得雙倍的祝福

      申命記第二十一章記載到:人若有二妻,一爲所愛,一爲所惡,若他所惡的妻先生長子,到分產業給兒子承受的時候,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爲長子,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。「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,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;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,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」(參 申21:15-17)。神是信實的,祂說的話絕不反悔。這人的長子是在他人生的高峰時所懷的,他不能否認他長子所代表的身份。

      時值華神建校二十週年,要得雙倍祝福的,是北美中華福音神學院。從學院在北美創立之始,直到如今,學院每年培育出許多神的工人,他們踏出校園、進入禾場、收割神的莊稼。願神賜更多的祝福給我屬靈的母校,能以爲神培育更多的工人。

  • 繼起的後浪

      我有幸成為華神第一屆神學碩士應屆畢業生,在多年的學習之後,所學之重、及神所賦予每位神學碩士生的使命。在追求及學習中更多地體驗神的真實。我知道現在和未來,仍然會有許多學弟、學妹們,被神興起。他們將不懈努力、力排萬難,為要得到神的託付:「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,已經完全了;我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(所以得著我的:或譯所要我得的)。」(腓3:12)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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